使用说明
使用技术要求
1.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,于菜青虫(1—2龄幼虫盛发期)施药,每季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为7天。2.防治棉花棉铃虫,在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,每季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为21天。3.防治石榴树桃蛀螟,于桃蛀螟成虫产卵盛期或卵孵始盛期喷雾施药,每季最多使用1次,安全间隔期为14天。4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5.在推广应用前,应先在石榴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杀虫剂,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、棉花棉铃虫、石榴树桃蛀螟。
注意事项
1.对蜜蜂、鱼虾、家禽等毒性高,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、池塘、桑园、养蜂场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。2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胶靴,戴好口罩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3.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4.建议与其他可用机制不同杀虫剂转换使用。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6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;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,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;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但无红斑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抖,全身抽抽搐或惊昏迷休克。2.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.不慎误服,立即引吐、并送医院洗胃、急救,对症治疗。4.不慎吸入,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