吡嘧磺隆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1213微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1213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2-01
有效期至
2029-01-31
农药名称
吡嘧磺隆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2年05月26日,变更原持有人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。2023年1月19日,变更原持有人江西日上化工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吡嘧磺隆pyrazosulfuron-ethyl1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移栽水稻田稗草、莎草及阔叶杂草15-20克/亩毒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施药时田水层3-5厘米,保持水5-7天,使药剂均匀分布。此期间不排水、串水、以免降低药效。 2、本剂在杂草幼苗期施药效果最好,以稗草1-1叶1心期效果最佳。3、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
产品性能
一种磺酰脲类风吸传导选择性水田除草剂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,被杂草的根部吸收后传导到植株体内,阻碍氨基酸的合成。迅速地抑制杂草茎叶部的生长和根部的伸展,然后完全枯死。对水稻安全。对阔叶杂草、莎草科杂草、稗草等防治效果较好。其药效受温度影响较小,药效较持久。
注意事项
1、排水注意对周围阔叶作物的伤害。 2、该药对水稻较安全,但不同品种的水稻对吡嘧磺隆的耐药性有较大差异,早稻品种安全性好,晚稻品种相对敏感。3、施用时应戴防护镜、手套,穿防护服等,并禁止饮食和吸烟等;使用后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。 4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5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对眼、皮肤、粘膜有刺激作用。 2、如药液溅到皮肤,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3、如溅入眼内,应用足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。 4、目前尚无解毒药,可采取吐根糖浆催吐,呕吐后服活性炭,还可在炭泥中加山梨醇导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,并加锁,勿与食品、饲料、种子、饮料、粮食等共同存放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口鼻吸入。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防雨的仓库中。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,密封。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,不倒塌,不坠落,不损坏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