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0702中等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0702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1-19
有效期至
2029-01-18
农药名称
阿维·三唑磷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0%
重新核准日期
2019-09-25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阿维菌素abamectin0.1%
三唑磷triazophos19.9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二化螟120-150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 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虫卵孵盛期至1-2龄幼虫危害高峰时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每次用药间隔21天左右,可连续用药2次。 2.本品对水生物、蜜蜂、家蚕均有毒,使用时应注意。 3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4.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,人畜允许进入的时间间隔为1天。5.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5.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有机磷农药与生物源农药混配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无内吸性,有较强的渗透性,其中的阿维菌素可干扰昆虫神经生理活动,影响细胞膜氯化物传导,可杀死水稻作物上的二化螟幼虫。
注意事项
1. 本品为有机磷农药与生物源农药混配而成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2.本品对水生物、蜜蜂、家蚕均有毒,使用时应避开水源、蜜蜂采花期蚕桑种植区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 3. 本品不可与酸性较强和碱性物质混用。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吸烟,施药后应用肥皂洗净。 5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6.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畅处,不慎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误服则立即送医院,遵医嘱,建议立即引吐,并给患者服用引吐糖浆或麻黄素,但不要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,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-氨基丁酸或形成的药物(如巴比妥、丙戎酸等)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