吡嘧磺隆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0642微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0642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1-14
有效期至
2029-01-13
农药名称
吡嘧磺隆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吡嘧磺隆pyrazosulfuron-ethyl1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移栽水稻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部分莎草科杂草10-20克/亩药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 水稻移栽前至移栽后20天均可施药,一般在水稻移栽后5~7天施药。防除稗草时,在1.5 叶期以前施药,并需高剂量。每亩均混细潮土20千克,均匀撒施,施药时田间灌上3~5厘米水层、施药后保水5~7天,此期间不宜排水,以免影响药效,以后正常管理。2 稗草大于2叶期可与除稗剂混用扩大杀草谱。
产品性能
吡嘧磺隆一种高效磺酰脲类选择性水稻田除草剂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,被杂草的根部吸收后传导到植株体内,阻碍氨基酸的合成。迅速地抑制杂草茎叶部的生长和根部的伸展,然后完全枯死。对水稻安全。杀草谱较广,对阔叶杂草、莎草科杂草(尤其扁杆藨草)、稗草等防除效果较好。其药效不受温度影响,药效持久。
注意事项
1 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为80 天。 2 本品对阔叶作物敏感,施药时请勿与阔叶作物接触。3 本品对1.5 叶前稗草有抑制作用,稗草大于2叶期可与除稗剂混用扩大杀草谱。4 对插秧早、杂草发生晚以及东北地区莎草科杂草严重地,可在第一次用药后15~25天第二次施药。 5 本品为高效磺酰脲类除草剂,使用时称量要准确,勿超量使用。6 施药人员应佩戴防微粒口罩、穿用防护服、防护胶靴、手套等防护用品。药械使用后要洗干净。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药液溅到皮肤,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如药液溅到眼内,应用足量清水冲洗;若误食中毒,应立即灌服大量清水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 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2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良好的库房内。3 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,确保不发生移动、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。4 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。5 使用后的包装物应烧毁或掩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