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0505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0505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1-12
有效期至
2029-01-11
农药名称
甲草胺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80克/升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甲草胺alachlor480克/升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棉花田一年生杂草150-200毫升/亩播后苗前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于棉花播后芽前进行土壤喷雾处理,每公顷兑水450升后均匀进行喷雾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可被植物的幼芽、种子和根吸收,吸收后向上传导。该产品在进入植物体内后抑制蛋白酶活动,使蛋白质无法合成,造成芽和根停止生长,使不定根无法形成。如果土壤水分适宜,杂草幼芽期不出土即被杀死;如土壤水分少,杂草出土后随着雨、土壤湿度增加,杂草吸收药剂后,杂草心叶卷曲至整株枯死。按推荐剂量使用时,对棉花田里的一年生杂草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。2.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3.使用该药半月后若无降雨,应进行浇水或浅混土,以保证药效,但土壤积水会发生药害。4.本品低于0℃贮存会出现结晶,已出现结晶在15-20℃条件下可复原对药效不影响。5.甲草胺乳油能溶解聚氯乙烯、丙烯腈、丁二烯、苯二烯的塑料和其它塑料制品,不腐蚀金属溶器,可用金属制品贮存。6.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7.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8.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,勿污染环境。9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对皮肤、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,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大量摄入,应立即催吐并用等渗浓度的盐溶液或5%碳酸氢钠溶液洗胃,无解毒剂,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