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说明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盛期用药一次,兑水量45—75公斤/亩喷雾,14天左右再喷一次,最多使用2—3次。2.喷雾时需均匀周到。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4.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
产品性能
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以触杀、胃毒为主,对菜青虫有一定驱避与拒食作用,无内吸熏蒸作用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对鱼、虾、蜜蜂和家蚕高毒,不能在桑园、鱼塘、河流、养蜂场等处及其周围使用,以免对蚕、蜂、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毒害;已施药的田块近期内停止放蜂。2.本品不能与同类型药剂轮流使用,为延缓抗性的产生,可以与有机磷等非同类型药剂轮流使用。3.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4.施药时搞好防护措施,戴好口罩等。接触药剂后及时洗手,喷药时防药液溅入眼中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5.用过的容器不可作他用或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 急救措施:误服立即送医院救治。1.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2.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3.不能催吐。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,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,严重者及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贮于干燥通风处,避免潮湿和日晒;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