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·扑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0452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0452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1-12
有效期至
2019-01-12
农药名称
丁·扑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.2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丁草胺butachlor1%
扑草净prometryn0.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苗床一年生杂草6667-8333克/亩毒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本品按药土比为1:10-20的比例,与潮湿过筛细土均匀混伴成毒土,一次性均匀撒施于播种覆土后的苗床上。避免与种子直接接触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为具有内吸性的酰胺类和均三嗪类除草剂的复配制剂,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药剂,通过根、茎、叶吸收,特别是幼芽和幼根吸收后,可有效地抑制其蛋白质合成和光合作用,植株茎膨大、失绿、干枯而死亡。该药剂可有效地防治水稻苗期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用药量要准确。每季苗床最多使用一次。2.防止种子覆土过薄,苗床水分过大,床温过低,否则易受药害。3.勿与其他除草剂混用。4.施药时应戴防护眼镜、口罩、手套,穿防护服。施药时,严禁吸烟、进食、饮水等。施药后应更衣淋浴,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5.本品应严格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。6.清洗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;用后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 不慎吸入应将其移至空气新鲜处,就医。2. 不慎污染皮肤时,应立即更换衣服,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。3. 不慎溅入眼内,应拉起眼睑,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,就医。4. 误服者,应使其饮适量温水,催吐、洗胃,携带农药标签送医院诊治抢救。应注意保护气管与食管。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、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2、贮运时应防潮,防雨淋、防日晒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它物品同贮同运。3、装卸时,应轻装轻放,不得抛钩,以防包装破损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