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0320中等毒杀螨剂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0320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1-12
有效期至
2024-01-12
农药名称
阿维·三唑磷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0%
重新核准日期
2021-03-11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阿维菌素abamectin0.2%
三唑磷triazophos19.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二化螟50-70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,每亩兑水40-50公斤,搅拌后喷雾均匀。 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 4.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,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。5.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由大环内酯阿维菌素与有机磷类三唑磷混配而成的农用杀虫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。作用机理分别是刺激神经传递介质γ-氨基丁酸的释放和抑制昆虫体内乙酰胆碱酯酶,而发挥杀虫作用,可杀死水稻作物上的二化螟幼虫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对家蚕高毒,不要污染蚕桑区、蚕室。 2.本品不宜与其它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3.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,戴手套和口罩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。 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眼睛: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至少15分钟,咨询医务人员。皮肤: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15分钟,如仍有刺激感,立即就医。吸入: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医生先判断是阿维菌素还是三唑磷中毒,若阿维菌素中毒,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若三唑磷中毒:a.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b.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c.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误服 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