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苏云菌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0279低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0279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1-09
有效期至
2029-01-08
农药名称
阿维·苏云菌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4年3月29日,变更原持有人乐斯化学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阿维菌素abamectin0.18%
苏云金杆菌bacillus thuringiensis100亿芽孢/克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/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适用于机动喷雾,于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,使用时先加水稀释,后搅拌成均匀喷洒即可。 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由阿维菌素和苏云金杆菌复配而成的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主要用于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的危害防治。
注意事项
1.配制药液时,先加少量水搅成糊状,再按稀释倍数加足水量,均匀喷雾。 2.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、杀菌剂混用或连续施用。 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4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药剂。 5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,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;萝卜上使用为7天,最多使用2次;甘蓝上使用为2天,最多3次。 6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吸收和洗脸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如药液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发生误服,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,立即携此标签就医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贮藏在阴凉、干燥、避光及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,远离食物、饮料及水源。 2.装卸时请勿在上面堆压重物,小心轻放,以免造成包装袋破损。 3.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运。 4.本品常规贮存有效期为2年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