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硫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6346微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6346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31
有效期至
2028-12-30
农药名称
辛硫磷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辛硫磷phoxim3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花生地下害虫4000-8000克/亩沟施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于花生扎针期或始花期间施药一次,将药掺细沙土均匀沟施于花生根际。2.本品含易光解成分,施药后应及时覆盖土;避免在强阳光、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。3.本品对黄瓜、菜豆、甜菜比较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物接触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 4.作物虫害发生较重时,可适当加大剂量,或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主要用于花生地下害虫的防治。
注意事项
1.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。2.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或前后紧接着使用。3. 避开水生生物的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。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,不饮食,不抽烟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,预防由口、鼻吸入。施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。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喷洒本剂。 5.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不可将残留药物、清洗液倒入江河、鱼塘等水域。6.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。7.鸟类保护区禁用;蜜源作物花期禁用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呕吐、胸闷、惊厥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食则立即引吐,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