速灭威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6054中等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6054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29
有效期至
2028-12-28
农药名称
速灭威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速灭威metolcarb2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飞虱150-200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进行施药,间隔10天左右,连施2-3次,可有效防治害虫。采用喷雾法,注意喷雾均匀、周到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兼有熏蒸和触杀特点,对害虫击倒速度较快,杀伤力较强,该药残效期短,对天敌影响小。对水稻的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按推荐剂量使用时,对作物及周围非靶标生物较安全。
注意事项
1.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。2.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南方不少于14天,北方不少于25天;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均为3次。3.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或混放,应放在阴凉、干燥处。4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地使用。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。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6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勿污染环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出现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等。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。不慎吸入,应及时将患者带到新鲜空气流通处,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误服时及时携此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进行治疗,急救时可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