吡嘧·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5904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5904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29
有效期至
2028-12-28
农药名称
吡嘧·丁草胺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8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丁草胺butachlor26.6%
吡嘧磺隆pyrazosulfuron-ethyl1.4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120-150克/亩药土法
水稻移栽田部分多年生杂草120-150克/亩药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本产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,应在移栽返苗后稗草3叶期以前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水稻田移栽田除草剂,用于防除部分多年生杂草和一年生杂草,具有对水稻安全、杀草谱较广、持效期较长、使用方便等特点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虽然低毒、但仍应按农药安全规范保管使用;2、整地必须平整,是要使保持水层3-4厘米,施药要均匀,药后保水5—7天,缺水时立即补水。注意田中排水对周围阔叶作物有伤害;3、移栽、机插秧必须活棵后用药,确保对水稻安全;4、本产品对鱼毒性较强,田水不能排入鱼塘;5、施药时必须穿长衣长裤、靴子、手套等;此时不可进食、抽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6、喷雾器使用前、后应清洗干净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不慎吸入应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。药液如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中,要用大量水冲洗干净,万一误服,应饮大量水催吐,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不得与饲料、粮食、饮料、食品等物品同贮同运,运输时防高温、雨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