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甘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5902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5902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29
有效期至
2028-12-28
农药名称
草甘膦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4年2月4日,变更原持有人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草甘膦glyphosate3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柑橘园一年生杂草150-250克/亩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
柑橘园多年生杂草250-500克/亩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施药时期宜掌握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。2.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,施药后4小时内遇中雨或大雨可能会降低药效,要考虑补喷。
产品性能
本品系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,杀草普广。其作用原理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,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、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,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。药剂能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进行传导。本品入土后很快与铁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。本品在土壤微生物作用下很容易被分解为二氧化碳、硝酸盐、磷酸盐和水等天然物质,所以植物根部不能吸收,对土壤中潜藏的植物种子无杀伤作用,不妨碍种子的萌芽生长。对后茬作物没有影响。
注意事项
1.为避免抗药性的产生,建议与其它除草剂轮换使用。2.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,施药时防止药液漂移到柑橘树幼嫩叶片及临近作物的茎叶上,以免产生药害;3.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、放牧和翻地等。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、手套等,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进食、饮水等;施药后及时洗干净手脸等。5.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剩余药液和废弃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,应妥善处理。也不能做他用。6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尚无特效解毒剂。若摄入量大,病人十分清醒,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本品不能用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盛装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