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硫·福美双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5817低毒杀菌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5817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29
有效期至
2028-12-28
农药名称
甲硫·福美双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7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4年8月22日,变更原持有人山东农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甲基硫菌灵thiophanate-methyl30%
福美双thiram4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苹果树轮纹病700-1000倍液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在病菌浸染期或发病初期喷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病害发生情况,每隔7-8天喷药1次,最多可连续喷药2次。2.大风天或降雨前后,请勿施药。3.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福美双和甲基硫菌灵复配的杀菌剂,具有内吸性,并且具有保护作用。用于防治苹果轮纹病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不能与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混用。2.配药时,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,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粉,不得增加用药量。严禁用手拌药。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、口罩、操作服、鞋、袜及眼罩等防护用品,勿使药液溅入眼睛、皮肤上,施药后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3.对鱼有毒,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、池塘、桑园、养蜂场等到场所;施药结束后,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,连同剩余药剂一起放仓库保管,不得带回家,用剩农药应原包装存放。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,不准随地泼洒,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。废弃物选择安全地方处理,不可用作他用或随意丢弃。4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头晕、乏力。2.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.误食者立即催吐、洗胃、导泻。对症治疗。忌油类食物,禁酒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存放于避光、阴凉、干燥处,置于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及易燃、易爆等物品同贮同运。开袋后,请务必扎紧袋口以防受潮。2.运输及贮存中应远离火源、热源、防止受潮、雨淋以发生意外。运输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,远离人群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