敌敌畏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5782中等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5782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29
有效期至
2028-12-28
农药名称
敌敌畏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80%
重新核准日期
2025-09-01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6年5月12日,变更原持有人广西弘峰(北海)合浦农药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敌敌畏dichlorvos8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80-100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于菜青虫1—2龄幼虫盛发期喷雾施药,推荐用水量50公斤/亩,对着十字花科蔬菜全株叶片正反面进行均匀喷雾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避免在烈日、大风气候下施药。3.十字花科蔬菜甘蓝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。 4.高粱、月季花、玉米、豆类、瓜类幼苗、柳树等对本品敏感,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
产品性能
敌敌畏属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能抑制害虫神经系统的胆碱酯酶使其致死。本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。
注意事项
1.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,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。2.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或前后紧接着使用。3.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,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4.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、鞋子,戴帽子、口罩、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;施药期间不可吸烟、饮水和进食;施药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,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。5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;避开蜜蜂、家蚕、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。6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轻度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;中度中毒症状表现为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等;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、惊厥,呼吸麻痹。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,应立即停止接触,采取急救措施。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皮肤接触,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吸,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。误服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1.用阿托品1—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。2.用解磷定0.4—1.2克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。3.误服时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禁用: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