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5480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5480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25
有效期至
2028-12-24
农药名称
丁草胺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2年02月23日,变更原持有人广农制药(广州)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丁草胺butachlor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牛毛草1000-1700克/亩撒施
水稻稗草1000-1700克/亩撒施
水稻鸭舌草1000-1700克/亩撒施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施药时要求田面平整,必须保持3-4厘米的浅水层。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剂1次。
产品性能
本剂是一种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能有效地防除稻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。对稗草、牛毛草有较好的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中午高温、沙质渗漏、雾水未干或刮风下雨不宜施药。施药要均匀,严格控制使用量。2、本剂对鱼有毒,要避免药液污染水源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3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便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眼睛或皮肤接触药液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。冲洗眼睛不少于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本剂易燃,应注意防火远离火种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3、切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贮存运输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