速灭威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5388低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5388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24
有效期至
2028-12-23
农药名称
速灭威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速灭威metolcarb2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飞虱175-200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对与飞虱2-3令若虫盛发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使用药2次。2.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。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,致使昆虫麻痹死亡。可杀死水稻作物上的飞虱。
注意事项
1.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:南方14天、北方25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皿。3.某些水稻品种如农工73对速灭威敏感,慎用。应在分孽末期使用,浓度不宜过高。4.药液用清水稀释,不得使用污水、浑浊水,以免影响药效。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6.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的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7.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体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抽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可以使用阿托品、葡萄醛酸内酯及胆碱解毒,但不能用解磷定等肟类解毒药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