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哌鎓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5375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5375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24
有效期至
2028-12-23
农药名称
甲哌鎓
毒性
剂型
总有效成分含量
250克/升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2年10月24日,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甲哌鎓mepiquat chloride250克/升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棉花调节生长/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为低毒类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2、在花叶茂盛期施药效果最佳。3、在棉花作物上每季最多施药二次,安全间隔期为25天。
产品性能
本品由甲哌鎓原药和去离子水加工而成甲哌鎓水剂。属低毒类植物生长调节剂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虽属低毒类农药,但仍要按《农药安全操作规程》进行操作,加工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,工作结束后要冲洗,如发现泄漏,应集中收集在密闭的包装物中统一处理。2、施药时要掌握好施药时期,切勿过早或过晚,一般在棉花株高50-60厘米,花叶茂盛期施药。3、本品不得与除草剂农药混放,以免产生药害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属低毒,无明显中毒症状,如误食应催吐,如吸入应移至新鲜空气处,溅入眼睛或皮肤沾附,应用清水立刻冲洗,严重者送医院诊治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。2、在运输过程中应严防雨淋和日晒。3、装卸时轻拿轻放,以防破损。4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。5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混合存放和贮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