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辛硫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5156低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5156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23
有效期至
2028-12-22
农药名称
阿维·辛硫磷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阿维菌素abamectin0.2%
辛硫磷phoxim19.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50-75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施药方法:于低龄幼虫期按亩用量兑水50-60升均匀喷雾处理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阿维菌素和辛硫磷复配的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无内吸作用,对鳞翅目害虫防效较好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;在小油菜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14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;在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2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。5、本品对黄瓜、菜豆、高粱等作物比较敏感,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8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9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眼睛: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2、皮肤:除去被溅及衣物,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。3、误服:立即引吐,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。4、解毒方法:如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。阿托品或解定磷为解毒剂,请医生根据症状治疗。禁用吗啡、吩噻嗪、茶硷、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