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5012中等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5012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22
有效期至
2028-12-21
农药名称
毒死蜱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毒死蜱chlorpyrifos4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纵卷叶螟70-90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二龄幼虫高峰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透彻。2.本品对瓜类、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。4.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3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、杀虫谱较广,对害虫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也有一定的熏蒸作用。对作物有一定的渗透作用。作用机理为抑制害虫体内胆碱酯酶活性,从而使害虫中毒死亡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剂不可与强酸、强碱性物质混合使用;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“敌稗”,以免产生药害。2、本剂对鱼类有毒,请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3、本剂对蜜蜂高毒,开花植物花期附近禁用。4、本剂对家蚕有一定的毒性,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至桑园;并避免在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;瓢虫、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;鸟类保护区禁用。5、本品对烟草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至烟草田。6、施药人员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、口罩,穿干净防护服;不要迎风喷药,以避免吸入药雾;施药时不包含、不抽烟;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;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,防止由口、鼻吸入。7、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,不可将废液、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。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9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剂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、恶心、呕吐等。 2、如中毒立即送医院治疗,可服用或静脉注射阿托品、解磷定 等。如误食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,送医就诊。 3、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