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说明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防治,均匀喷雾。 2.本品不应在薯类作物上使用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。 4.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产品性能
本品属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,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,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。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。
注意事项
1.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,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2.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、靴子,戴帽子、护目镜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具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。3.使用时应远离蜂源、蚕室等地区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,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 。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。6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头昏、多汗、视力模糊、呼吸困难等。 急救:如本品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;如误服,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解毒可用阿托品;禁用解磷定、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应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