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硫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4764低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4764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22
有效期至
2028-12-21
农药名称
辛硫磷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辛硫磷phoxim4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60-90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注:一般兑水55千克/亩喷雾。1.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进行常量喷雾,每隔7天施药一次,视虫害发生情况,可连续用药3次。2.本品无内吸传导作用,喷雾应均匀周到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一种低毒的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当害虫接触药液时,神经系统麻痹,中毒停食导致死亡。击倒力强,见光易分解,残效期短,残留危险小,能有效的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。
注意事项
1.安全间隔期为萝卜、甘蓝7天,油菜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2.高粱、黄瓜、菜豆、甜菜等对本品敏感,应避免药液溅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药害的发生。3.不准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4.要穿防护服、戴口罩、手套,严禁吸烟、喝水、吃东西;配药、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5.本品对水生动物、蜜蜂、蚕有毒,使用时避免污染池塘及饲养蜂蚕场地。6.废弃的包装物应深埋或焚毁,不可随意丢弃,一次未用完的要继续密封原包装保存。7.残剩药液需妥善处理,不得在水域或池塘清洗施药器械。8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9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为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,重者头晕,心律、呼吸加快,血压下降,抽搐、循环衰竭等。若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;若沾染皮肤,可用大量肥皂及清水冲洗;如果误吸,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流通处;若误服,立即脱去污染衣物,温水洗净全身,同时立即进行催吐、洗胃、导泻并及时请大夫对症治疗。忌油类食物,禁酒。可用阿托品、解磷定解毒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