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4687低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4687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22
有效期至
2028-12-21
农药名称
毒死蜱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0%
重新核准日期
2019-09-25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毒死蜱chlorpyrifos4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苹果树绵蚜1500-2500倍液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在绵蚜发生初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 2.大风天或预报有雨时,请勿喷施药剂。3.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 4.本品为限制类使用农药,禁止在蔬菜上使用,施药后应设置警示牌,药后3天禁止人、家禽、家畜进入,以免接触、误服中毒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具有胃毒、触杀内吸及熏蒸作用的杀虫剂,渗透力强,能迅速溶解虫体表面的蜡质层,并渗透到虫体内部,且击倒速度较快。用于防治苹果树绵蚜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使用过程中,应注意劳动安全保护:施药时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以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及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在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止使用。3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4.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.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7.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中毒症状:轻度中毒导致全身不适、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除导致上述症状外,还会导致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躁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导致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至数小时均可发病。 2.急救措施:若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若药液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误服本品应立即催吐、洗胃、导泻,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---用阿托品1-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度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碱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 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