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4644中等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4644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10-18
有效期至
2028-12-18
农药名称
毒死蜱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4年8月22日,变更原持有人江苏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毒死蜱chlorpyrifos4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小麦蚜虫30-40毫升/亩喷雾
柑橘矢尖蚧800-1600倍液喷雾
棉花蚜虫100-125毫升/亩喷雾
水稻稻纵卷叶螟60-80毫升/亩喷雾
水稻稻飞虱60-80毫升/亩喷雾
苹果桃小食心虫2133-2667倍液喷雾
苹果绵蚜1600-2133倍液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防治苹果绵蚜,于虫害始盛期施药1次;防治桃小食心虫宜于虫害始盛期施药1次,间隔7天;本品在苹果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2.防治稻纵卷叶螟,应在1-2龄幼(若)虫发生盛期施药1次;防治水稻飞虱,于虫害发生盛期施药1次;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3.防治矢尖蚧,在低龄幼虫发生期高峰期施药1次;本品在柑橘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4.防治蚜虫应在始盛期施药1次;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本品在小麦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5.对瓜类(特别在大棚中)、莴苣苗期、芹菜及烟草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6.在果树开花期不宜使用。高温天气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7.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,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。
产品性能
毒死蜱是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,主要通过触杀、胃毒及熏蒸3种作用方式控制害虫。
注意事项
1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2、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,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,戴防护罩、口罩、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分皮肤。3、对鱼等水生生物高毒,要远离河塘等水域用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对鸟中等毒性,鸟类保护期禁用;对蜜蜂和家蚕有毒,蜜源作物花期禁用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;蚕室禁用,桑园附近禁用。4、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。5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6、不要存放本产品于高温或接近火焰或儿童可触及之处;不可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一起存放;容器洗净后焚毁或埋藏于地下。7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可能中毒症状:动物实验表明可能造成眼刺激和角膜损伤,长期接触可能造成皮肤刺激。不慎大量误食可能产生典型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症状。长期接触可能引发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。2.眼睛溅入: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15-20分钟,如配戴隐形眼镜,冲洗5分钟后摘掉再冲洗10-15分钟。及时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。3.误食:立即呼叫急救中心。携此标签送医诊治。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是否引吐。4.误吸:转移至空气清新处,立即携标签,向医生咨询。5.皮肤沾附:除去被溅及衣物,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15-20分钟并及时就医。6.给医护人员的提示:本品是一种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,可注射阿托品(Atropine)解毒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,并且避免吸入肺而产生毒性。含有石油馏分(petroleum distillate),引吐时,要避免吸入性肺炎。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。24小时寻求援助热线电话:021-58382516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不要存放于高温或接近火焰或儿童可触及之处,并加锁保管;不可与食物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一起存放;容器洗净后焚毁或埋藏于地下。运输时要防潮、防晒,轻拿轻放,用专门车辆运输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