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4443低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4443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17
有效期至
2028-12-16
农药名称
乙酰甲胺磷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酰甲胺磷acephate3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二化螟133-200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在二化螟防治上,应选在卵孵高峰期施药,药效期为5天左右。2.防治柑橘树上介壳虫,在1龄若虫期使用本品。3.大风高温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剂属低毒有机磷内吸性杀虫剂,具有胃毒或触杀作用,也有一定的熏蒸作用,并有杀卵作用,对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虫有效,可用于柑橘树上的介壳虫、水稻上二化螟的防治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;在柑橘树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2.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3.施药作业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或喝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4.用完的包装物应回收妥善处理,不得丢弃在田间地头。5.本剂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中毒症状表现为:如头晕、头痛、呕吐、胸闷、出汗较多、语言模糊、无力等。2.应立即将中毒者脱离现场,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,尽快脱去中毒者被农药污染的衣物,彻底清洗被农药污染的部位,注意不要用热水。3.如农药溅入眼睛,用清水或2%小苏打水、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4.如经口中毒者,要尽快进行催吐、洗胃、导泻,清除消化道内的农药,补液利尿以排毒。5.可用阿托品解磷定急救,严重者应立即送医院,一般按有机磷农药解毒方法救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低毒、易燃、易爆应采用防护措施。2.应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及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保存并加锁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4.运输时应轻拿轻放,严禁倒置,注意远离火源和热源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