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4251中等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4251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17
有效期至
2028-12-16
农药名称
毒死蜱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0%
重新核准日期
2018-12-12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毒死蜱chlorpyrifos4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飞虱75-100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对烟草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在水稻稻飞虱低龄幼虫高峰期使用,效果最佳。4. 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7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5.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6.施药结束后设立警示标志, 24小时内人畜禁止入内。
产品性能
1、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,兼具触杀、胃毒及熏蒸作用,击倒力较强,有一定渗透作用,药效期较长。2、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,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。须按照本标签内容使用。2、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、蚕、蜂有毒,为保护蜜蜂,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;清洗喷雾器的水要妥善处理,切勿污染水源、桑田和蜂场。3、不能与铜制剂、碱性制剂、碱性物质混用(如波尔多液、石硫合剂等)。4、使用过程中应穿保护性衣物、穿防护靴、戴防护眼罩、防护手套、防护帽,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条例。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、腹痛、烦躁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如有以下情况,均须同时携带本标签立即送往医院治疗。误服入、吸入:立即引吐;误入眼睛:用大量清水冲洗10-15分钟。医疗措施:进行洗胃,要防止胃溶物进入呼吸道,并按病症治疗。解毒药:阿托品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贮存于阴凉干燥处,远离高温和火源。 2、置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管。 3、运输时,严防雨淋,装卸时轻搬轻放,避免破损。4、不得与食品、饲料、饮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