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高氯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4246低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4246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17
有效期至
2028-12-17
农药名称
阿维·高氯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.8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3年9月11日,变更原持有人天津京津农药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阿维菌素abamectin0.3%
高效氯氰菊酯beta-cypermethrin1.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30-60毫升/亩喷雾
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30-60毫升/亩喷雾
梨树梨木虱1500-3000倍液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应在虫害始发时用药。用于萝卜、甘蓝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季最多用药2次,每次用药间隔7天。2、本品用于防治梨木虱,每季最多施药2次,每次用药间隔7-10天。3、使用本品时加水混匀,喷雾均匀。4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具有触杀、胃毒和渗透作用,用于防治梨树的梨木虱,十字花科蔬菜的小菜蛾、菜青虫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中萝卜、小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、5天,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,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;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。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产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如药液溅到眼睛上用清水清洗,并请医生治疗。2、如药液溅到身上,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。3、如吸入,速将患者转移到通风处,并请医生治疗。4、如误服,在患者完全清醒时引吐,并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阴凉的库房中,远离火源。严防潮湿和日晒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、饮料等混放,避免儿童接触,加锁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