异稻·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4028低毒杀菌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4028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16
有效期至
2028-12-15
农药名称
异稻·稻瘟灵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异稻瘟净iprobenfos30%
稻瘟灵isoprothiolane1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瘟病125-150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在发病初期使用本品药剂,防治稻瘟病要“狠抓两头,巧治中间”,即狠抓穗瘟和苗叶瘟,巧治叶瘟。一般在4-5叶时和移栽前各治1次。叶瘟可在急性型病斑逐日增加时立即用药防治,穗瘟是防治的重点,一般在破口和齐穗时各治1次。2、如遇连续阴雨,应抓住雨停间隙抢本品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低毒内吸杀菌剂,施药后药剂被作物吸收并传导到水稻的叶片、茎节及禾穗等各个部位,迅速控制病菌的侵入和防治水稻体内的病菌。本品对水稻的苗瘟、叶瘟、穗茎瘟均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,是防治稻瘟病的专用杀菌剂。
注意事项
1、按照农药安全使用的一般操作规程使用,施药后应用肥皂洗手、脸及身体暴露部位。2、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物质及五氯酚钠混用。3、本品对鱼、虾、蜜蜂、家蚕有毒,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、河流、蜂场、桑园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样菌剂轮换使用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为头痛,头昏,恶心,呕吐,多汗,无力,胸闷,视力模糊,胃口不佳 ,呼吸困难,肌肉震颤,瞳孔收缩等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者可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误服时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 引吐)。送医院对症施治,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:010-83132345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