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硫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3769低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3769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15
有效期至
2028-12-14
农药名称
辛硫磷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0%
重新核准日期
2024-03-26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4年3月26日,增加核桃树举肢蛾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辛硫磷phoxim4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60-75克/亩喷雾
核桃树举肢蛾350-450毫升/亩药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于菜青虫发生初期用药,可连续用药3次,每次间隔7—10天。2.在甘蓝和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3.本品应于核桃举肢蛾老熟幼虫出土前药土法施药1次。4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5.本品见光易分解,宜在早晨或傍晚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低毒有机磷杀虫剂,对害虫击倒力较强,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,主要用于防治鳞翅目害虫。因其对光不稳定,故在叶面的残留期较短,适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和核桃举肢蛾。
注意事项
1.药液要随配随用,忌与波尔多液、石硫合剂等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2.玉米、黄瓜、高粱、菜豆、甜菜等对本品敏感,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3.施药时应穿防护服,戴防护口罩、手套等,施药期间禁止吸烟和饮食,施药后需立即洗手、脸等裸露部位。4.避免药液污染水源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。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不慎吸入: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。轻度中毒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,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痛、腹泻等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误服者可立即发病。发病后用阿托品、解磷定静脉注射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;立即引吐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、洗胃、导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药品应置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处、避光保存,并远离火源。应储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不能与食品、饲料、饮料、粮食等混合储存。废弃包装物不可随意丢弃,也不得挪作他用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