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3516中等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3516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12
有效期至
2028-12-11
农药名称
毒死蜱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毒死蜱chlorpyrifos4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柑橘树介壳虫1000-1500倍液喷雾
水稻三化螟70-90亳升/亩喷雾
水稻稻纵卷叶螟70-90亳升/亩喷雾
水稻稻飞虱70-90亳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应于柑橘树介壳虫卵孵高峰期、水稻稻纵卷叶螟初孵幼虫盛发期、水稻飞虱若虫盛发期、麦蚜发生盛期第一次施药。 2、本品防治水稻三化螟,应在水稻大肚期至破口始期(田间有5-10%的稻株破口)第一次用药,施药后保持3~5厘米浅水层5~7天以上。 3、施药应选早晚气温低、风小时进行。若药后一小时内降雨,请重施。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,5天后人、畜允许进入施药区域。4、本品对柑橘树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;对水稻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是一种中等毒杀虫剂,对柑橘树介壳虫,水稻稻纵卷叶螟、稻飞虱、三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2、应交替使用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农药,从而延缓害虫的抗性发展。 3、本品对烟草敏感,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该作物上。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,彻底清洗器械,并将包装袋深埋或焚毁,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。6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躁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医生可用阿托品、解膦定等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药剂,并注意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;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: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后及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,并加锁,应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中,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、粮食等混放;运输时要防潮防晒;装卸时禁止说笑打闹,禁止吃、喝、抽烟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