吡嘧磺隆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3253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3253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11
有效期至
2028-12-10
农药名称
吡嘧磺隆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97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5年4月23日,变更原持有人辽宁省沈阳丰收农药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吡嘧磺隆pyrazosulfuron-ethyl97%

使用说明

产品性能
本品磺酰脲类内吸传导选择性苗后除草剂。有效成分水中扩散,根吸收传导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,阻碍氨基酸的合成,杂草枯死。加工成制剂后可用于防治水田中的莎草、阔叶杂草、稗草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
注意事项
1.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,要注意防护,穿防护服,佩带防护手套、口罩等。2.注意不要污染池塘和水源。3.废弃物焚烧处理。4.本品不易燃,万一着火应用沙土覆盖处理。5.如有疑问可咨询制造商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。急救措施:无特效解毒剂。请送往医院对症治疗。误入眼睛: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触皮肤: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