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菌素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3153低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3153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11
有效期至
2028-12-10
农药名称
阿维菌素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.8%
重新核准日期
2025-12-09
质量保证期
两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5年12月9日,增加食用茉莉花红蜘蛛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阿维菌素abamectin1.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30-40毫升/亩喷雾
食用茉莉花红蜘蛛15-25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,于菜青虫2—3龄期,喷雾施药,每亩兑水60公斤,正反面均匀喷雾,每季最多使用2次,在甘蓝、萝卜、小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分别为3天、7天、5天。2.防治食用茉莉花红蜘蛛,于茉莉花采花结束后,红蜘蛛发生始盛期,喷雾施药,每亩兑水40—50公斤,可按照当地农业生产实践调整用水量,每季最多使用1次,安全间隔期7天。3.大风天或预计施药后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,施药后6小时内遇雨,等天晴后应补喷一次。4.在推广使用前,应先在食用茉莉花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。
产品性能
1.阿维菌素具有胃毒、触杀作用。2.可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、食用茉莉花红蜘蛛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2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药性。3.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、靴子,戴帽子、护目镜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具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,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。4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挪作他用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。5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。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。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,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。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。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2.误食,立即用清水漱口,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,可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(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3.吸入,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,保持呼吸道通畅。4.眼睛溅入,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5.皮肤沾附,用大量流水冲洗。冲洗时勿疏忽头发、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。忌用热水,不强调用中和剂。条件允许时,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,再进行冲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应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、种子等物品或碱性物质混合储存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