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3111中等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3111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10
有效期至
2028-12-09
农药名称
毒死蜱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6年2月11日,变更原持有人河北志诚生物化工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毒死蜱chlorpyrifos4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飞虱/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在低龄若虫、高龄若虫和成虫期施药,施药时对准稻丛基部,兑水均匀喷雾。 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4.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,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杀虫剂,通过触杀、胃毒和熏蒸方式均有效,无内吸作用。
注意事项
1. 本品禁止在蔬菜等作物上使用。2.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 3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。 4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6.本品对瓜类、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,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 全身不适,头痛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肌肉震颤、腹泻、烦躁不安,抽搐和呼吸困难等。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。急救措施:如误服,服用阿托品或解磷定,并立即送医院治疗。 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不慎吸入,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通风、干燥处,远离火源贮存;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;远离儿童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;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