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说明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在牧草蝗虫未飞起前施药防治。现配现用。2、不能随意加大用药量,可和菊酯类杀虫剂交替使用。3、遇大风天气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4、在施药后10天内,不要牲畜进入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非内吸的有机磷类杀虫剂,有较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,马拉硫磷低毒、残效期较短,对防治牧草上的蝗虫有较好的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安全间隔期5天,每季最多施用1次。 2.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 3.施药时避免对瓜类、樱桃、梨、葡萄、多纤维菜豆等敏感作物的影响。 4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应避免在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施药。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5.施药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,避免药液溅到皮肤、眼睛及口鼻吸入。6.施药后用水和肥皂冲洗全身,换洗工作服。7.用过的容器要清洗干净,废旧容器和废液要集中销毁或深埋。8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精神恍惚,行走不稳、腹痛,重者会出现昏迷。 2、药液粘附皮肤上,要用肥皂和水冲洗。 3、药液溅入眼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,再就医。 4、人如中毒或误服应持本标签立即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,解毒剂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误服者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5、如发生吸入中毒,应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清新处,并送医院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,阴凉、通风之处,远离儿童并加锁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2、本品不能与食品、粮食、饮料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3、本品在运输中防日晒、雨淋,防火、防碰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