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2825中等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2825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09
有效期至
2028-12-08
农药名称
毒死蜱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5%
重新核准日期
2026-01-21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质量浓度480克/升。 2026年1月21日,标注质量浓度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毒死蜱chlorpyrifos4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飞虱65-85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在水稻飞虱若虫盛发期每亩兑水30—60千克,均匀喷雾。2.安全间隔期:水稻 7天,一个作物生长季最多用药2次。3.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,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。
产品性能
毒死蜱是具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三重作用的胆碱酯酶抑制剂。
注意事项
1.严格按照本标签推荐剂量及方法用药。施药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,穿防护服,戴防护口罩、手套等。施药后应立即洗手、脸等裸露部位并更换干净的衣服。2.本品对烟草敏感,避免药液飘移,以免产生药害。3.为保护蜜蜂,应避开蜜源作物花期使用;本品对鱼、虾等水生生物高毒,养鱼稻田禁用;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;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。4.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,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5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,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。6.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。7.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中毒症状有: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等。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溅在皮肤上,可用清水洗干净;溅入眼内,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,仍有不适请就医;误食请送医院按有机磷农药治疗,急救时可用阿托品1—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.4—1.2克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