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2810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2810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09
有效期至
2028-12-08
农药名称
草甘膦异丙胺盐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1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2年01月08日,登记证持有人变更,原持有人为江苏省常熟市农药厂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-isopropylammonium41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苹果园杂草/喷雾
非耕地杂草/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喷雾时,勿接触其他作物绿色部分,以免产生药害。2.选晴天中午或没有露水时喷施。喷药后4小时内如遇雨会影响药效。
产品性能
1.本剂是内吸灭生性除草剂。2.本剂主要用于防治非耕地、苹果园的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喷药时一定要喷在杂草的叶面上,药效才能发挥,决不可以喷在农作物上,以免发生药害。2.喷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、放牧、翻地和播种。3.本品不可与其他农药混配使用。4.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和口罩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2.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饮足量温水,催吐,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储存于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.将本品保存在小孩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应与氧化剂、酸、碱物质分开存放。4.搬运作业时注意个人防护,要轻装轻卸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,雨天不宜运输。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同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