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磺胺草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2540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2540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03
有效期至
2028-12-02
农药名称
氟磺胺草醚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50克/升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氟磺胺草醚fomesafen250克/升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夏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100-120毫升/亩(其它地区)茎叶喷雾
春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120-150毫升/亩(东北地区)茎叶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大豆出苗后一年生阔叶杂草2-4叶期、绝大多数杂草出齐后用药效果最佳。2、施药时应均匀喷雾,避免重喷或漏喷。
产品性能
氟磺胺草醚是一种二苯醚类选择性芽前芽后除草剂,防除大豆田阔叶杂草。有效成分被叶部吸收后,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,叶片黄化,迅速枯萎死亡,药剂在土壤里被根部吸收也能发挥杀草作用。喷药后4-6小时内降雨不影响除草效果。大豆吸收药剂后能迅速降解,正确使用对大豆安全。
注意事项
1、每个作物生长季最多用药1次。2、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》,严格按照推荐剂量及方法用药。配制及施用药剂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漱口、清洗裸露在外的身体部分并更换干净的衣服。3、大豆开花期严禁用药。在高温或低洼地排水不良、低温高湿、田间长期积水等不良条件下用药会对大豆造成药害,出现铁锈斑点,但1周后可恢复正常,不影响后期生长和产量。4、施药时药液切勿喷洒或飘移到其他作物上,会产生药害。5、本品土中残效期较长,当用药量高,每亩用有效成分超过60克以上,对后茬作物如白菜、谷子、高粱、甜菜、向日葵、玉米、油菜、小麦、亚麻有不同程度药害。6、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。7、施药后空袋(瓶)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可采用焚烧、深埋等方法处理;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,不得污染食物、水源等。8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对人体皮肤、眼等有刺激性。若药液溅在皮肤上,可用清水洗干净;溅入眼内,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,仍有不适请就医;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若发生误服,勿催吐,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加锁贮存于阴凉、通风的干燥处,远离儿童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;贮、运输过程中应确保不泄漏,远离高温、有明火的区域,避免碰撞、暴晒、雨淋等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