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氧氟草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2278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2278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1-27
有效期至
2028-11-26
农药名称
乙氧氟草醚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4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氧氟草醚oxyfluorfen24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大蒜田一年生杂草40-60毫升/亩播后苗前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应在播后苗前施用,喷施药时要求均匀周到,剂量准确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二苯醚类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,在有光条件下发挥杀草作用。可有效防治播娘蒿、荠菜、麦瓶草、繁缕、婆婆纳、野芥菜、铁苋菜、马齿菜、稗草、狗尾草、猪殃殃,一年生单双子叶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最多使用次数:1次。 2.用于苗前土壤处理时,若作物在出苗过程中突降暴雨,会使作物幼苗出现药斑。3.作物出苗后若遇暴雨会出现“烧苗”症状。4.药后短期内漫灌或雨后田面积水易造成严重药害。5.勿将药剂放置在湖边、池塘或河沟边,清洗器具时勿污染水源。用后的空瓶子应予以压碎,并埋在远离火源的地方。6.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。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8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剂对人体有害,避免与眼睛和皮肤接触,若药剂溅入眼中或皮肤上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,并携带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需存放于干燥阴凉处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