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说明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在花生播种期或开花期进行撒施。花生播种前使用,最多施药1次。2、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,人畜在施药20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。
产品性能
有机磷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、薰蒸、内吸等作用。
注意事项
1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2、本品遇碱性物质易降解,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。3、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等防护用品,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。4、对鸟类毒性高,在鸟类保护区禁止使用,使用后需覆土。5、施药时要做到均匀细致,可与10~15千克细砂土拌匀制成毒土后沟施,沟施后需覆盖土。6、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7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者出现全身不适,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污染皮肤或眼睛时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误服时带标签送医院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方法对症治疗。解毒剂阿托品、解磷定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贮存于阴凉干燥及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,使用过的空容器严禁存放食品。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。确保不淋雨、不损坏、不泄漏。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