吡嘧·苯噻酰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2080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2080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1-25
有效期至
2028-11-24
农药名称
吡嘧·苯噻酰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5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2年04月22日,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。2025年3月6日,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吉翔农化有限公司。2025年4月23日,变更原持有人绿利来(山东)植保科技有限公司。2025年12月9日,变更原持有人济宁市益民化工厂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苯噻酰草胺mefenacet48.2%
吡嘧磺隆pyrazosulfuron-ethyl1.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抛秧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60-70克/亩(南方地区)毒土法
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50-70克/亩(南方地区);70-100克/亩(北方地区)毒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应在水稻抛秧或移栽后5-7天,稗草1-2叶期前用药为佳。将每亩用药量拌返青肥或潮湿细沙(土)20千克,均匀撒施。2、用药后田间应保持3-5厘米水层3-5天,然后恢复正常管理。3、田间保水条件差或稗草叶龄大时应适当增加剂量。4、本药剂必须在水稻彻底缓苗后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为酰胺类农药与磺酰脲类农药的混剂。可有效防除水稻抛秧田、移栽田的稗草、稻稗、千金子、三棱草、异型莎草、水莎草、鸭舌草、矮慈菇等水田杂草。对1.5叶期前的稗草、稻稗防效较好。
注意事项
1、本产品在水稻每个生长周期最多用药1次。2、苯噻酰草胺对鱼和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该产品使用后的残剩药剂及施药器械的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、河、池塘中。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,养鱼稻田严禁使用本剂。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。3、使用本品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,戴好口罩、手套等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4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该产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。药粉若不慎飞入眼睛或沾附到皮肤上,立即用清水冲洗;若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如误食,立即催吐洗胃,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。装卸、运输时包装箱要轻拿轻放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