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1948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1948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1-24
有效期至
2028-11-23
农药名称
草甘膦异丙胺盐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0%
重新核准日期
2026-05-21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质量浓度350克/升。草甘膦异丙胺盐41%、480克/升。 2023年6月21日,变更原剂型水剂。 2026年5月21日,更正质量浓度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草甘膦glyphosate3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柑橘园杂草183-366克/亩杂草茎叶喷雾
非耕地杂草183-366克/亩杂草茎叶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施药的最佳时期为杂草4—6叶期5—15厘米高时,每亩兑水20—30公斤,定向茎叶喷雾。2.施药后4小时内遇中雨或大雨可能会降低药效。3.选择晴好天气,按防治作物、用药量、使用方法,根据杂草的株高,调节喷头高度,喷雾时勿接触作物绿色部分,以免产生药害。4.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5.勿超剂量使用以免产生药害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非选择性苗后除草剂。通过植物叶片和非木质化的茎秆吸收、传导到植物全株各部位,防治多年生宿根性杂草,以及各种一年生和越年生的禾本科、莎草科和阔叶杂草等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,喷雾时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2.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、放牧和翻地;使用本品大面积灭草时,药后杂草与灌木成片干枯,应注意火灾发生。3.药液用清水稀释,不得使用污水、浑浊水,以免降低药效。4.使用本品后的残液和洗涤喷雾器的水,不能倒入池塘或河流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口罩、眼镜等适当的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 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6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清洗施药器械等所产生的污水切忌倒入湖泊、河塘及其他水源,避免对环境中其他生物造成危害。施药前后,药械要彻底清洗干净,避免交叉污染。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动物实验表明可能造成轻度眼刺激和/或角膜损伤。如不慎接触皮肤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,冲洗时勿疏忽头发、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。若溅到眼睛里,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,严重时就医;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,保持呼吸道通畅;如不慎误服,立即引吐,并携本标签及时把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。本品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.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存。储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,注意轻拿轻放,以免损坏包装,导致产品泄漏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