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磺胺草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1873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1873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1-20
有效期至
2028-11-19
农药名称
氟磺胺草醚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氟磺胺草醚fomesafen2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春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120-150毫升/亩茎叶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在大豆苗后1-2复叶,杂草2-3叶期,杂草出齐时茎叶喷雾处理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属二苯醚类除草剂,通过抑制原卟啉原氧化酶,使杂草叶片黄化或有枯斑,迅速枯萎死亡。防治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如:铁苋菜、藜、蓼、苍耳、龙葵、苘麻、香薷、豚草、苋菜、鬼针草、鸭舌草、马齿苋等。
注意事项
1、大豆与其它敏感作物间作、混种时不宜使用。2、土壤中残效期长,不可超量使用,每季度作物最多使用一次。合理安排后茬作物,避免敏感作物残留药害。3、干旱高温等不良环境条件下施用本品后,大豆叶片有时会出现铁锈斑点,轻者一周后可恢复正常。4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、眼睛时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;2、不慎误吸或误服时,应立即送医院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、通风处保管。不与食品、食具、饲料、饮料、种子同贮同运。2、避免儿童接触,并加锁保存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