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磺胺草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1721F050011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1721F050011
首次批准日期
2005-01-26
有效期至
2015-01-01
农药名称
氟磺胺草醚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50克/升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氟磺胺草醚fomesafen250克/升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夏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50-60毫升/亩喷雾
春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60-100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,无典型中毒症状。一旦发生中毒,请对症治疗。中毒急救:1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2皮肤接触: 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,如皮肤刺激感持续,请医生诊治。3 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4 发生吸入: 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,需要进行人工呼吸。注意保暖和休息,请医生诊治。5误服:请勿引吐,立即携带标签,将误服者送往最近的医院就诊,紧急医疗措施: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,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。注意:对昏迷病人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。6 解毒剂: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紧急救助电话:400-650-5726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