啶虫脒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1633中等毒杀螨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1633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1-14
有效期至
2028-11-13
农药名称
啶虫脒
毒性
登记证持有人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啶虫脒acetamiprid2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柑橘树蚜虫13333-16666倍液喷雾
棉花蚜虫11111-22222倍液喷雾
苹果树蚜虫13333-16666倍液喷雾
黄瓜蚜虫6-7.5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于蚜虫始发盛期,按登记浓度稀释本品,均匀喷雾,每次施药间隔为7-14天,在害虫密度比较大的情况下,为7天。2、药剂应大面积彻底的覆盖作物,以达到对害虫最理想的防治效果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1、本品为日本曹达株式会社创制开发的内吸性吡啶类杀虫剂,对蚜虫、较好的防治效果。2、具有独特的作用机理,对已经对其他类型的药剂已经产生抗性的害虫亦有效。3、对害虫击倒速度较快,表现速效杀虫效果,残效期较长。4、有较强的触杀、渗透、传导作用。
注意事项
1、在柑橘作物上,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;在黄瓜作物上,安全间隔期为1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;在棉花作物上,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;在苹果作物上,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如果要将本品用于出口农产品,请参照相应进口国的相关标准使用。2、本剂对桑蚕有毒性,故切勿喷洒在桑园的桑叶上,桑园、蚕室附近禁用;开花植物花期禁用。3、本剂不可和强碱剂(如波尔多液、石硫合剂等)混用。4、请勿将剩余的药剂倒入水田、湖沼、河流等水体里。5、喷药后请用肥皂洗净脸、手和腿,并用水漱口。6、请勿用包装本剂的容器去装其它物品,应采取焚烧或掩埋等方法,予以妥善处理。7、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如药液溅到皮肤,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;2、如药液溅到眼内,应用足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。3、万一误服中毒,应立即到医院去洗胃,并保持安静。本品无特殊解毒药剂,应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。2、远离家禽,不能与食品、饲料、饮料、粮食和种子同贮同运。3、远离儿童,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