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氨基嘌呤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1605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1605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1-12
有效期至
2028-11-11
农药名称
苄氨基嘌呤
毒性
剂型
总有效成分含量
97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3年7月9日,变更原持有人四川省兰月科技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苄氨基嘌呤6-benzylamino-purine97%

使用说明

产品性能
本品为细胞分裂素,能增加叶绿素,提高光合效率,有效促进植株细胞分裂和分化,促进花芽分化,加速生长和发育,强化植株,壮果膨果,提高产量。本品仅用于加工成农药制剂,不能直接施用于农作物田和其他场所。
注意事项
1、废弃包装物应及时回收处理。2、本品难溶于水,溶于乙醇,在酸碱中稳定。3、配制时注意个人防护,配制后用肥皂清洗。4、如发生泄漏,应隔离泄漏污染区,切断火源,避免扬尘,小心扫起,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所。若大量泄漏,用塑料布、帆布覆盖,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5、加工生产过程应避免污染环境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加工用具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若遇中毒,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;2、若眼睛、皮肤受到刺激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,有持续异状时,应送医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于阴凉干燥处保存;2、不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、种子等同贮同运;3、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,并加锁保存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