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磺胺草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1496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1496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1-05
有效期至
2028-11-04
农药名称
氟磺胺草醚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95%
重新核准日期
2025-07-04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2年10月24日,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氟磺胺草醚fomesafen95%

使用说明

产品性能
本品属二苯醚类选择性除草剂,作用于原卟啉氧化酶,使细胞膜破坏,细胞失水、干枯。加工制剂用于大豆等作物防除阔叶杂草。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,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田或其他场所。
注意事项
1.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,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、胶手套、胶围裙、胶靴、防毒面具等;作业完毕后必须更衣洗澡,防护用具清洗干净后方能再用。2.装卸和搬运必须轻装轻卸,严禁摔、滚、翻、抛及拖拉、摩擦、撞击,避免摩擦、日晒、雨淋、撒漏。3.储存仓库必须通风、阴凉、干燥、远离火种、热源、避免阳光直射。4.本品一旦引燃,救火人员应戴防毒面具、在防爆掩蔽处进行灭火操作,注意防止烧伤。可用的灭火剂:水、雾状水、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。
中毒急救措施
经口中毒出现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者送医治疗。误服饮用大量清水,保持安静,立即携标签送医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,避免污染水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