唑磷·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1362中等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1362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0-22
有效期至
2028-10-21
农药名称
唑磷·毒死蜱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三唑磷triazophos23%
毒死蜱chlorpyrifos7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纵卷叶螟70-100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最后一次施药距水稻收获至少30天,每季最多用药2次。2、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,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。2、
产品性能
本品属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击倒速度较快,持效期较长,对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防效突出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对甘蔗、玉米、高粱、瓜类、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,施药时应防止漂移而产生药害。2、本品对家蚕、蜜蜂、虾、蟹和鱼类有毒,应避免药液污染桑园、蚕室、花期蜜源植物、水源和养殖场所,养鱼稻田禁用、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,施药田水及清洗施药器具废液禁止排入河塘等水域。3、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4、施药时应戴口罩、手套、穿保护性作业服,严禁吸烟和饮食,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,施药后应用大量清水清洗手、脸及裸露皮肤。5、严禁在池塘、渠道和河流中洗涤使用过本品的药械,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液密封后储存在安全的地方。6、开启时,请用瓶盖顶部的尖状物刺破瓶口的铝箔。7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。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9、本产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呼吸困难、瞳孔缩小,重者口吐白沫、抽搐、昏迷。皮肤污染或眼睛溅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误服中毒,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,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,如发现渗漏或破裂,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,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;应向上放置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、远离火源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避免和食物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