啶虫脒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1163低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1163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09-11
有效期至
2028-09-10
农药名称
啶虫脒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5%
重新核准日期
2018-11-06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啶虫脒acetamiprid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小麦蚜虫18-24克/亩喷雾
苹果树蚜虫3333-4167倍液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 于苹果树蚜虫初发期喷施, 每季最多使用1次,安全间隔期7天。2. 于小麦蚜虫初盛期喷施,重点喷蚜虫集中危害的嫩头和叶背面, 每季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14天。3. 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时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吡啶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渗透作用,在蚜虫发生期喷施,有较好的防治效果,持效期较长。
注意事项
1.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,穿胶鞋、长衣长裤和防护服,戴口罩、手套,避免刺激眼睛、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,切勿吸烟、喝水或饮食。使用后及时洗手洗脸。2. 本品对鸟类、蜜蜂、赤眼蜂和家蚕有毒,开花植物花期、鸟类保护区、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、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3.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。4. 空容器应妥善处理,切勿他用或随意丢弃。切勿将本品或其空容器弃于水田、湖泊、沼泽、河流等水体中。5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合理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的产生。6. 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昏、乏力、昏迷等。急救措施:如不慎溅入眼睛,应立即翻开眼睑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如接触皮肤,应立即脱掉被污染衣物,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;如不慎吸入,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流通处;如不慎误服,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及热源。2. 本品应远离家禽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和粮食等同贮同运。3. 本品应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