吡虫·仲丁威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1158低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1158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09-11
有效期至
2028-09-10
农药名称
吡虫·仲丁威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仲丁威fenobucarb24%
吡虫啉imidacloprid1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飞虱50-75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在一般用量下对作物无药害,对植物有渗透输导全用,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10天,要避免使用敌稗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、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产品性能
本品属硝基亚甲基和氨基甲酸酯类复配的杀虫剂,具有内吸和触杀作用。是烟酸乙酰胆碱脂酶受体的作用体。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。对稻飞虱有特效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为硝基亚甲基和氨基甲酸酯类复配而成,建议和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2、本品配制的药液必须现配现用,且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3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4、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5、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6、蜜源作物花期禁用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7、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9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头痛、恶心呕吐、流涎、呼吸困难等,吸入中毒者应立即移至空气流通处;经口中毒者立即引吐洗胃,治疗药剂为阿托品,禁用解磷定解毒。本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,施药时应注意保护,若不慎进入眼中,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