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说明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应于棉花苗期沟施,按推荐剂量使用。2、本品在棉花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1次,仅限苗期沟施或穴施;安全间隔期135天。3、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,禁止在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、中草药材上使用,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。4、施药结束后设立警示标志,24小时内人畜禁止入内。
产品性能
本品具有触杀、胃毒、内吸熏蒸作用。防治棉花棉蚜虫及地下害虫有良好的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对人畜有毒,在使用运输及贮存中应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定》操作规则。2、施药时不准进食、喝水、吸烟,酒后不准操作施药。3、施药时应穿工作服、戴口罩、手套,注意安全防护。4、施药结束后必须肥肥皂或碱水洗手洗脸,用清水冲洗干净。5、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及碱性肥料混施。6、施药时避免污染开花植物花期、桑园、蚕室,不得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疲倦、头痛、恶心、无力、急躁、多汗、呕吐等。急救措施:1、误服中毒,可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解毒,并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在医生指导下治疗。2、皮肤污染或眼睛溅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中毒急救电话:0557-4378999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贮存在阴凉,远离水源,热源的地方。防潮、防曝晒。2、贮存和运输时不能与食物、种子、饮料混放。3、贮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